府组织的核心职能在于对政府组织内部事务的有效管理以及对社会实体实施的公共管理与服务。诚然,通过电子政务信息平台这一新型方式实施政务管理是政府组织面对親新政务环境作出的合宜的、有效的迎合举措,其电子政务实施能力也正在成为评价一个国家或地区政府政务管理能力的重要指标。但是,电子政务项目的具体实施、电子政务技术子系统的建设等并不属于政府组织的行政职能范围,更谈不上重要职能,否则将导致政府组织的日常工作顾此失彼、避重就轻,影响其核心职能的履行效果。
在一个相对健全、成熟的电子政务市场环境下,电子政务的组织、建设与实施等活动均对应于不同的且各自深谙此道的社会实体。其中,会有政务管理咨询机构的专家与学者作为政府组织的“外脑”,专职研究电子政务的管理理念与实施模式,并将研究成果向政府组织传递,帮助政府组织全面理解电子政务的内涵、深人把握有效实施电子政务的要领。电子政务实施企业可能是具有强大实施能力的单一企业,也可能是由分别精通、擅长电子政务项目实施与建设各环节的多个企业组成的企业联盟;它们通过竞标方式获得政府组织授权后,以其丰富的业务经验、雄厚的专业技能和强大的实施能力负责完成电子政务系统项目从项目调研、论证、规划、分析、设计、建设、培训、上线与维护到系统的二次开发等的全部活动。电子政务项目监督单位全权负责对项目实施全程的检验、监督与督导工作。此时,政府组织作为电子政务项目的组织者与直接推动者,对电子政务项目实施“一把手”工程,选派能力强、素质硬、职务高的行政官员参与项目的领导工作。其主要负责在项目全局层次的把握与控制,包括对政务管理咨询机构、电子政务实施单位、监督单位等项目参与实体的选择与确定,对项目实施给予及时准确的配合与支持〈如经费保障、调研配合等对于政府组织的绝大多数职员,其主要的时间与精力仍然投入到其本职工作中,以保障其本职工作效益,确保政府组织核心职能的有效履行。
在一个尚未健全、尚不成熟的电子政务市场环境下,电子政务的实施往往成为政府组织的“独角戏”。政府组织不是万能实体,其核心业务是而且应该是政务管理,而非电子政务系统的规划、分析、设计与实施等业务活动。显然,由政府组织唱“独角戏”的电子政务必然难以发展成为合格的电子政务、优良的电子政务。然而,当电子政务市场发育尚未健全时,唱“独角戏”往往又成为政府组织不得已而为之的尴尬行为。毕竟,电子政务作为政务管理的崭新模式已经风靡全球,时不我待。这对政府组织提出了更高要求,即在“摸着石头过河”的过程中,要不失时机地扶持市场实体、培育市场环境。当然,在一个电子政务市场巳经相当成熟与完善的环境下,也会出现政府组织甘于唱“独角戏”的局面,那是经济利益驱动的结果——电子政务项目投资巨大、“油水”颇多;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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