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作出识别和选择,特别是主体间存有异议时,我们设计了一个简易的知识可得性评估模型,通过该模型计算政务知识的可得度,并设定某一阈值,对可得度低于该阈值的政务知识作相应替代处理。
4.1.4知识可得度测度模型
由于知识的成熟度与明晰度之间存在很大相关性,即高成熟度的其明晰度往往亦比较髙,所以我们在政务知识可得度测度模型中略去知识的“成熟度”维
度,而保留“明晰度”这一维度。
如图4-3所示,政务知识可得度测度模型作如下假设和相关处理:①政府组织所掌握的知识在三个维度上连续分布来源、明晰度、所属层级,各维度对知识可得性的影响通过权重向量(以丨,0!2,表柱,'其中0!; 5 ( ),
V且 1,2,3 。②组织内源知
识比组织外源知识的可得性高,显性知识比隐性知识的可得性高,组织知识比个体知识可得性高。如此,各维度的可得性区间为:[外源知识,内源知识]、[隐性知识,显性知识]、[个体知识,组织知识],将其全部归一化为〔0,1〕。③粒度小、结构简单的知识在某一维度上的可得度可能为0或1,粒度大、结构相对复杂的知识在某一维度上的可得度是⑶,0间的分数。④为降低单一知识主体的主观臆测性,某一知识在单一维度上的可得度V可以通过多主体分别评估取加权和的办法得到,即X叫?,其中知识评估主体测度分值?6〔0,11;评估主体权重叫任0,1〉且工叫二 1,〖二 1,…4(71为知识评估主体容量〉。需要指出的是,知识评估主体权重叫应该依其对所评估知识的知悉度设置并作动态调整,不能因其职务、名气等因素而设定并保持不变。
定义某一政务知识的最终可得度V 00 V,V。〉,其中V ,为某
一政务知识在上述三个维度上的带权可得度组成的该知识的可得度向量;V。二&〈1,1,1广为标准可得度向量。如此,某一政务知识的最终可得度计算公式为
X (以;.‘。/工咐;V7=1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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